2007年7月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远方的孩子请你留下来
李松 黄洁

  今年“六一”前夕,北京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成立”。法制学校建在北京一家专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北京市丰台区蓝天丰苑小学,还专门组建了一支由专职律师、社区和学校里的普法志愿者组成的专业“师资队伍”,负责每月给孩子们上一堂法制课。
  6月29日下午,法制学校成立以来的第二堂法制课准时开始,这堂课的内容是“未成年人需要了解的基本宪法知识”。在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与积极的互动中,枯燥的宪法条文慢慢变成了牢牢记在同学们心中的法律要求。

  生动的法制课堂
  讨学生喜欢

  “有谁会背古诗‘锄禾日当午’?”“一只青蛙一年能吃掉多少只害虫?”“谁能回答我们的国歌叫什么名字?”……这一连串看似与宪法条文无关的提问,讲的可都是宪法中的规定。就是在同学们的朗朗背诵和争先恐后地回答中,担任此次教学任务的赵强律师告诉孩子们,我国的宪法中规定了作为公民要懂得保护环境,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要尊重国旗、国徽,要记得国歌的名字叫《义勇军进行曲》……
  赵强是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年轻律师,这也是他第一次走上讲台,给小学生们上法制课。要给这么小的学生讲宪法,赵强绞尽脑汁,找出宪法中与生活结合最为紧密的内容,如每个人从小就具有的基本权利和从小就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等,再找出实例或编成故事,增强法律课的生动性。为了这节45分钟的课程,赵强已经准备了有半个多月。
  但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当课后问孩子们课上都学到什么东西时,同学们争先恐后地说,“我知道了我也有隐私权,别人不能随便看我的东西。” “我知道了什么叫直辖市……”孩子们都说开设这样的课程他们很喜欢。

  法制学校填补流动人口
  子女普法空白

  谈到建立这家法制学校,丰台区司法局南苑司法所所长王炫苏介绍说,南苑地区是北京市外来人口聚居区之一,今年年初,他带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普法宣传进行调研时发现,流动人口子女的普法宣传至今仍是空白。“我们就想,法制教育应该从小就开始,而且,通过对孩子们的普法宣传,也可以间接向家长进行法律渗透,从而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地区所有流动人口法制观念的提升。”于是,司法所找到了蓝天丰苑小学。这是一所专门为地区流动人口子女开设的学校,在校生已有900多人。但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学校正苦于找不到有效的途径。

  多形式保证
  法制教育取得实效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法制学校顺利成立起来。为了保证法制教育不流于形式,司法局和学校方面共同设计了丰富的“教学方案”。首先,联合该地区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起由专职律师和普法志愿者组成的师资队伍,固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向流动人口子女开展集中的法制教育培训。课程的设置都是围绕着未成年人应该掌握的法律知识,包括“未成年人需要了解的学校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未成年人需要了解的家庭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如何正确理解特殊处境”等。
  其次,为了填充两次法制课程中长达一个月的法律教育空白。学校还利用日常的主题班队会、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形式培养同学们对法律学习的兴趣。6月中旬,全校各个年级已经组织了一次以法制为题材的班队会,各个班自己设计主题和节目,自己组织表演。老师们和同学们在准备节目的过程中,一起认真阅读了大量的法律知识,起到了非常好的普法效果。下一阶段,学校马上还要开展“童眼看法”的征文和演讲比赛,力求通过灵活的文娱活动,培养小学生们对学习法律的兴趣。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现在学校虽然已经建立了法律图书角、普法宣传栏等,但法律的培训和宣传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图书角的教材还靠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捐助,而学校老师们的法律知识也还有待提高,现在尚难将法律教育融合到日常的教学中去。而对家长的法律培训至今仍很难开展起来。为此,司法局和学校正在积极研究,探索更多的法律宣传途径,力争到年底能够看到明显效果。